文書指引

申請資格:

  1. 年滿18歲之當事人(未成年者需由合法監護人提出);或
  2. 獲當事人授權之人士或機構;或
  3. 已故當事人的法定繼承人;或
  4. 獲法院授權管理當事人事務之人士。

所須文件:

  1. 填妥之《醫療文書申請表》;
  2. 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文件正本及A4格式副本;
  3. 非本人申請需遞交之額外文件:

未成年人士監護人

  1. 尊親屬關係證明
  2. 授權書
  3. 雙方身份證明文件

獲授權人士

  1. 授權書
  2. 雙方身份證明文件

已故者的法定繼承人

  1. 死亡證明書
  2. 繼承人證明
  3. 雙方身份證明文件

獲法院授權管理當事人事務人士

  1. 法院發出的證明文件
  2. 雙方身份證明文件

*備註: 以上身份證明文件均需出示正本及提交副本-A4紙格式。

申請時數:

  1. 病歷複本:
    一般申請- 10個工作日內; 加急申請- 3個工作日內;
  2. 其他醫療文書(例如: 疾病證明書/保險索償表/醫療報告書)- 30個工作日內;
  3. 以下情況有可能會影響醫療報告的完成時間(超過30個工作日):
    • 醫生撰寫醫療報告時,因資料較繁複,需更多時間準備;
    • 申請超過1份醫療報告;
    • 報告需由若干專科醫生書寫。

領取方式:

根據由本院發送之電郵或短訊通知或指引,於90天內到院領取。逾期未領取之文件將被注銷,恕不另行通知;倘若日後申請人再提出需要領取報告,便須重新申請及繳費。

進度查詢電話 (853) 2882 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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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一至週五上午 09:00 至 13:00,下午 14:30 至 18:00 (節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