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藥物過敏

相信很多人都有見過或曾經發生過敏反應的經驗,例如常見的食物過敏,花粉塵蟎以及化學劑等各式各樣的物質敏感。但是藥物過敏又是什麼一回事呢?簡單來說就是不管任何用藥途徑使用藥物後發生的過敏反應,過敏程度也可輕可重,嚴重的也可引至死亡。

藥物如何造成過敏?主要是因為藥物(一般為大分子物質)或藥物在人體內代謝轉化後,產生的代謝物結合到攜帶蛋白後所引致身體自身免疫系統反應,促使致敏物質釋放而引起的,可引起皮膚搔癢、紅腫、脫皮、呼吸困難、血壓下降、休克等情況。

有些人會對特定的藥物過敏,治療時可使用其它不同結構但相似效果的藥物取代;有些人則對多種藥物交叉過敏。理論上,任何藥物都有引起過敏發生的可能性,但有幾類藥物是較常出現的,例如抗生素、胰島素、放射線顯影劑、麻醉劑、阿司匹林、非類固醇止痛藥和鴉片類藥品等。藥物過敏反應具有藥物的特異性與復發性,且通常與接受的藥物劑量多寡無關。另外因年紀、性別、疾病、基因等個體差異,服用藥物之後發生藥物過敏的機率或嚴重度會有所不同,部份人接觸或使用藥物後可能會馬上出現過敏情況,又或者延遲過敏反應(持續用藥三日後開始發生),一旦再度接觸藥物,可能會產生過敏反應。

藥物過敏如何處理?若在家中服用藥物時發生藥物過敏,首要的處理是先停止服用該藥物(除了不能自行停藥之藥物外),之後需視乎過敏程度,如情況輕微(出現皮膚局部紅腫搔癢,蕁麻疹等)可塗抹一些類固醇類消炎膏、止癢膏或服用抗過敏藥以舒緩症狀;如情況較重(出現喘息或呼吸困難,胸悶或疼痛,感覺頭暈或要昏倒,臉、嘴唇、舌頭或咽喉腫脹等)則應儘快求醫告知醫生情況。但如果疑似引起過敏的藥物是病患治療療程中不可或缺或不能自行停藥的藥品,為避免過敏藥物繼續造成更大的傷害,請儘快找醫生更換其它替代的藥物治療,以持續原本的治療療程,同時降低過敏的傷害。所以,當知道自己對哪些藥物過敏時,應告知醫護人員,並建議您將可能引起過敏的藥物名稱寫下來隨身攜帶,於求診時出示或告知醫護人員,以免醫生處方此類藥物而造成過敏危險。

科大醫院
註冊藥劑師
張慧蓮